本市「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 助」一案,自今(114)年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受理申請
獎助學金Scholarships 2025-01-13 · 管理員 · 本站消息 · 點閱數:31
一、 |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辦理。 |
二、 | 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,並符合下列規定者: |
(一) | 申請人具原住民身分。但申請人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女者,不在此限。 |
(二) | 戶內一人以上為國民小學至大學之在學學生。 |
(三) | 本補助所稱申請人,指年滿20歲,為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,自受理申請日起向前推算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一年以上,且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一百八十三日者。 |
三、 | 辦理期間:114年1月10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,依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撥款,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,則停止受理。 |
四、 | 辦理地點: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。 |
五、 | 補助之資訊設備項目如下: |
(一) | 電腦主機及顯示設備(含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)。 |
(二) | 電腦軟體。 |
(三) | 其他電腦周邊硬體設備。 |
六、 | 補助金額依實際購置之金額經費覈實補助,並不得逾下列金額: |
(一) | 低收入戶:新臺幣一萬五千元。 |
(二) | 中低收入戶:新臺幣一萬二千元。 |
七、 | 旨揭補助要點及相關申請表單,請逕行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