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13年度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,請於113年12月27日(星期五)下班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。
人事公告Staff Notice 2024-12-05 · 人事主任劉美君 · 本站消息 · 點閱數:240
一、依據113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。
二、申請人員:於113年12月(12月1日至12月31日)期間,在本校有代課事實之教師,得合併本校或他校113年1月至12月年資計算年終工作獎金。
三、其支領標準須支領日(月)薪始可列入計算年終獎金,支領鐘點費(時薪)之代課年資不得列入計算。
四、請填寫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(欄位不足自行增加)並檢附服務(離職)證明書送人事室申請。(若為他校年資請檢附他校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)
五、其他人員於本校服務起日迄今未中斷之年資證明可免提供。(例:代理教師113/8/1起報到服務迄今仍在職之年資證明可免提供)
六、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人事室詢問,逾期視為無年資須採計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