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法規函釋]有關各機關遴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,如有服務於行政機關致註銷原領有之執業執照者,其執業執照被註銷後,於行政機關之服務年資併計疑義一案
人事公告Staff Notice 2024-11-18 · 人事主任劉美君 · 本站消息 · 點閱數:62
主旨: | 銓敘部函以,各機關遴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,如有服務於行政機關致註銷原領有之執業執照者,其執業執照被註銷後,於行政機關之服務年資,得否併計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年資,請於遴選前先洽各該專業法規主管機關認定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銓敘部113年11月8日部特二字第1135762796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