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導文康活動請依據「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」規定,多加參與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舉辦之藝文活動一案
人事公告Staff Notice 2024-09-27 · 人事主任劉美君 · 本站消息 · 點閱數:95
主旨: | 為倡導公教人員正當休閒活動,維護身心健康,並培養人文氣息,請貴機關(學校)依同仁需求及「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」規定,適度運用文康活動費,自行規劃或鼓勵同仁參加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舉辦之藝文活動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9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87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