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法規函釋]修正「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」第三點、第四點,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一案
人事公告Staff Notice 2024-02-23 · 人事主任劉美君 · 本站消息 · 點閱數:125
主旨: | 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」第三點、第四點,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行政院113年2月6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1413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