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,業於113年1月17日修正發布一案
人事公告Staff Notice 2024-02-02 · 人事主任劉美君 · 本站消息 · 點閱數:233
主旨: |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書函轉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,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一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原書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