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法規函釋]修正「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七點,並溯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
人事公告Staff Notice 2024-01-22 · 人事主任劉美君 · 本站消息 · 點閱數:141
主旨: | 修正「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七點,並溯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檢送修正「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」1份。 |